自動駕駛規模化應用提速——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觀察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四部門近日發布通知,確定由9個汽車生產企業和9個使用主體組成的聯合體,在北京、上海、廣州等7個城市展開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以下簡稱“試點”),試點產品涵蓋乘用車、客車以及貨車三大類。試點過程中,將系統開展產品測試與安全評估工作,探索完善智能網聯汽車生產準入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
有序實施推動高質量發展
根據《關于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四部門根據專家總體意見,并綜合考慮產品類別、車輛運行城市特點、申報的自動駕駛功能、企業測試示范基礎等情況,遴選具備量產條件的搭載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開展試點。
據了解,試點的組織實施共分為試點申報、產品準入試點、上路通行試點、試點暫停與退出、評估調整五個階段。接下來,四部門將指導進入試點的聯合體開展試點實施工作。
其中,產品準入試點包括產品準入測試與安全評估、產品準入許可兩個環節。進入試點的汽車生產企業要細化完善產品準入測試與安全評估方案,經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確認后,在省級主管部門、車輛運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門監督下,開展產品準入產品測試與安全評估工作。取得準入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辦理車輛登記后,在限定區域內開展上路通行試點。

試點工作的預期效果是什么?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通過試點,引導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和使用主體加強能力建設,系統推進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技術創新、規模化發展和產業生態建設。基于試點實證,加速形成系統完備、務實高效的法律法規、管理政策和標準體系,加快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測試驗證、安全評估等支撐能力建設,為智能網聯汽車規模化推廣應用奠定堅實基礎。此外,加快形成各部門、各地方橫向協同、縱向聯動的安全管理工作機制,探索更加系統完善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研發生產、上路通行配套政策、基礎設施等環境建設,為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安全運行提供支持保障。通過試點加快智能網聯汽車產品量產應用,帶動汽車與新能源、人工智能、信息通信等產業融合,打造新質生產力,助力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高質量發展。
搶抓機遇 發展成效初顯
智能網聯汽車是汽車、人工智能、道路交通運輸等行業深度融合的新型產業形態,與交通系統、能源體系、城市運行及社會生活緊密相連。近年來,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取得積極成效,多地組織開展了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工作。
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4月,全國共建設17個國家級測試示范區、7個車聯網先導區、16個智慧城市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試點城市,開放測試示范道路2.9萬多公里,發放測試示范牌照超過6800張,累計道路測試總里程超過8800萬公里,自動駕駛出租車、干線物流、無人配送等多場景示范應用有序推進。
浙江杭州開放八城區3474平方公里作為智能網聯車輛測試應用區域;廣東深圳公布新增43條道路,全市自動駕駛開放道路里程達944公里;北京開放首個高鐵站自動駕駛測試,明確了北京經開區往返北京南站自動駕駛測試范圍……今年年初以來,多地發布自動駕駛測試區域擴大相關政策。
“總體來看,智能網聯汽車已從小范圍測試驗證轉入技術快速演進、規模化應用發展關鍵時期。”中國工程院院士、清華大學教授李克強表示,試點的推行,將使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的功能得到全面優化與創新,在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和產業生態建設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以本次入選試點的城市——海南省儋州市為例,為推進智能網聯汽車的測試和商業化應用、給智能網聯汽車的市場準入和上路通行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導,儋州制定了相應的實施方案和行動計劃,明確了智能網聯汽車推廣應用的目標、重點任務和路徑。相關負責人表示,正籌劃連同省級部門出臺相關支持政策,鼓勵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產品的測試、研發、應用和推廣。
據悉,此次試點的落地,將推動儋州在智能網聯汽車領域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加速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集群。同時,作為全國首個貨車試點城市,儋州將充分利用其在物流、運輸等領域的優勢,推動智能網聯貨車在相關場景下的應用,進一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運輸成本,為當地經濟發展注入新的動力。
開展測試評估 健全安全管理體系
智能網聯汽車加速發展、帶來便利的同時,也會產生數據安全、網絡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風險隱患。在《關于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中,安全是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第一要務,也是準入管理的重點。本次試點中,“安全”始終是最重要的關鍵詞。
本次試點的遴選,由四部門組織專家對申報方案進行初審和擇優評審。在擇優評審中,院士、行業知名專家等組成專家組,重點考察聯合體綜合能力、產品測試與安全評估方案、車輛擬運行城市條件、安全管控措施以及試點預期效果等。值得注意的是,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當前只是完成試點申報階段的遴選,并不代表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取得準入許可或允許上路通行。
在產品準入試點中,汽車生產企業需要進一步結合《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實施指南(試行)》要求和專家評審意見,詳細制定并完善測試與安全評估方案,經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確認后,在省級主管部門和城市政府部門的監督下開展產品準入測試與安全評估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技術服務機構對產品準入測試與安全評估工作開展跟蹤和技術評估,引入安全監測和報告機制。
下一步,四部門將按照試點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有序推進試點實施,并基于試點實證積累管理經驗,支撐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制修訂,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網聯汽車生產準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推動我國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